“三上”企业基本情况核查工作方案
一、核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核查范围
辖区内截止到3月底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全部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二)核查内容
企业是否存在、是否有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和企业类型(指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项目等)是否准确;企业填报的专业报表类别是否正确;2011年第一季度报表数据是否准确。
二、核查方法
(一)网上核查
登录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库站查询每一个定报企业的相关信息,具体工作由普查中心负责。
(二)重点现场核查
1、工业
(1)企业是否有留存的原始统计报表(不能为复印件),是否加盖企业公章,是否有企业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签字。
(2)企业留存的原始统计报表上数据与上报到统计部门的报表上数据是否一致。
(3)企业留存的原始统计报表上的工业总产值数据与企业会计报表上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是否协调、匹配。
(4)本期产品单价与同期比较变化情况,是否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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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