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安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危化企业周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够、产业集中度低、生产工艺落后、自动化程度低、设备设施老化、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加快实
施危化企业园区化和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全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一般事故,严控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局、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建设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
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协调、指导工作;督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履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子以关闭。
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检查危化企业建设过程的投资核准和备案情况,按权限规范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对没有依法依规进行核准和备案的项目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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