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先进检察院实施意见
创建先进检察院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不断推进我院规范化建设步伐,根据吴忠市检察院《争创基层先进检察院
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现就我院开展创建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塑造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新形象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等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培养亮点,彰显优势为突破口,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不断促进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推动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创建先进检察院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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