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按照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
施意见》(师办发〔2010〕20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九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一届十三次会议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实现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总目标,紧紧围绕立足发展、着眼改革、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心聚力,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二)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达到的总体要求,局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其他经常性工作,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机关、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机关效能、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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