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规划
二○○七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的《实施纲要》及省、市院《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市院、区纪委及院党组正确领导
下,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杜绝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党的纪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
1、围绕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和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2、全面落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考核和追究,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或对上级检察院决定、指示不执行的;违反领导干部“六个严禁”规定的;发生重大办案安全事故,造成当事人逃脱、伤残、死亡及刑讯逼供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办案造成重大冤、错案的;检察机关内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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