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的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二、适用范围
本
预案适用于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游客伤亡事件。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灾、旱灾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伤亡事件,在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事发地相关部门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寻求援救与帮助。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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