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社区第二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实施意见
象山社区第二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实施意见
象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将满,为了认真做好此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组建第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精神、遵义市《关于实施办法
》,区、南白镇有关换届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就第二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探索实行社区直接选举的新路子,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提升社区建设工作水平,为建设群众满意的现代化新型社区奠定工作基础。
二、选举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各环节选举工作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
2、坚持依法选举,切实保障居民群众民主权利;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选举程序。
三、选举方式
根据南白镇的统一布暑,象山社区被确定为直接投票选举的试点单位。全体居民直接投票选举的一人一票制:即由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全体居民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于10月中旬开始,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工作总结。
四、工作步骤
整个选举工作步骤大致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
1、由上届居民委员会推选,社区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具体负责社区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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