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测评验收的实施方案
“文明”“文明”建设是省、市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于200年全面启动了“文明”建设。今年,省、市文明委将对各县、区“文明”、“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测评,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并把测评结果作为
200年底“文明”、“文明”总结表彰及第二届省、市文明城市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明确测评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做好迎接省、市文明委“文明”、“文明”测评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文明”、“文明”建设的部署,解放思想,创新观念,认真做好迎接省、市文明委“文明”、“文明”测评验收工作,对我县“文明”、“文明”的实施过程、实际效果进行综合和分领域的总体评价,指导、推动“文明”建设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和谐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测评内容、方式及范围
1、“文明”、“文明”测评的内容。
“文明”、“文明”测评工作围绕《“文明”测评指标体系》的内容进行。“文明”测评指标体系,包括综合指标、城市指标、农村指标、行业指标四部分,分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138个。
“文明”、“文明”测评工作主要依据《“文明”测评操作手册》和《“文明”测评材料审核记录表》进行。
2、“文明”、“文明”测评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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