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局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主题实践活动的决定》(安监总党〔〕24号)和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渝委办发〔〕26号)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
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根本要求,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煤矿安全监管机构”为主题,以开展密切联系群众“三项活动”为载体,把理想信念和反腐倡廉两项教育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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