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意见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政委《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见》、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3月22日全国公安机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公安厅《关于深
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2007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继续顺利地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广大民警进一步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本质和目标任务的认识,做到执法理念进—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和公安工作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安排
(一)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活动。各级公安机关要在2006年开展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全面深入总结前阶段开展教育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重点对民警通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和《公安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一百问》、听取专题讲座、清理思想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尚未完成任务的,要抓紧组织完成。同时,抓紧制定能够体现深化要求,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市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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