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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创新心得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强力推进,流动人口规模迅速扩大。流动人口大量涌入,为建设和发展注入活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带来了治安、就业、计生、教育、环境等一系列社会管理问题,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和难点。为此,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今年被长沙县委、县政府作为大事来抓。在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调度会议上,县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黄卫星强调,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的工作不能为录入而录入,应寓服务于管理、寓摸排于管理、寓更新于管理、寓打击于管理,全面服务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所以身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的我们在工作中应该坚持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发展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在先、管在其中,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而不是只为采集而采集,为录入而录入。

一、围绕中心狠抓落实,全面开展了百日清理整治

自今年3月份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在榔梨镇建立开始,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们在榔梨镇政法委书记张韧和榔梨镇派出所副所长祖小乐的组织带领下开展了清理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各社区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榔梨镇政府综治办、派出所、计生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做到资源共享,整体联动,取得了明显效果。到目前为止,我们陶公庙社区协管员共采集流动人口1416人,出租屋264户,录入系统流动人口1329人,出租屋238户,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1158张,在采集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并协助派出所对并发案件及时破案,发挥了协助社会稳定和消除治安隐患的重要作用。协管员在工作中已形成以下三点共识:(1)分片区到责任人,严格执行“谁的区域谁负责”政策,有效地提高了协管员的责任心;(2)将人员分类登记,一般人员、可疑人员、重点人员分类整理成档,可疑人员和重点人员名册交由派出所进行在控登记;(3)出租屋承租人必须签订《房屋出租治安责任状》并留下责任人联系方式。思想态度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对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能否认识到位、工作到位,直接决定着这项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实际效果。

二、立足实际抓好源头,不断创新管理服务模式

目前流动人口不仅数量多、成份杂,且变动快、管理难。如果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工作进度和更新进度很难跟上,工作难以全面展开,必须从源头上找办法、寻对策,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的“三种新模式”:

1.实行以房管人。可以推行出租屋委托管理制度。通过“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对出租屋进行托管,有房源要出租的先到服务中心报备登记,由其为出租人及承租人提供房源、招租、纳税、家政等多元化服务,承租人员若要租赁必须与房东签署租赁合同并将所有承租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由房东,房东与服务站签订《房屋出租治安责任状》并提供承租人员的身份信息,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对流动人口集聚密集的重点区域,不定期组织公安、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2.实行以业管人。坚持贯彻“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用工单位和雇工业主的管理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厂企单位自觉抵制非法用工,不雇用无有效身份证明的外来人员。对娱乐服务、建筑工地、路边店等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或部位,也通过签订责任书,确定经营业主的管理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集中清查,加强暂住证、身份证的检验,及时发现打击混迹其中的外来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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