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建为动力积极探索价格监督检查新方式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正面临着新的挑战,任务越来越重,情况越来越复杂,难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过去的老办法,显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必须以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为动力,用科学发展观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才能适应
新形势,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永葆生机,开创新的局面。
一、当前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在履行“定规则,当裁判”职能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以处罚方式代替管理,重检查处罚,疏于规范行为;二是以管理代替服务,习惯于居高临下地要求,疏于为被查单位服务;三是以微观代替宏观,局限于就事论事,不善于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考虑问题。四是以往大都采用“检查—定性—处罚—收缴的单一模式,缺乏监督检查手段、方式的灵活多样性。五是价格立法工作相对滞后,法律体系不健全,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工作的客观要求和实际需要。六是缺乏很好的、宽松的、顺畅的执法环境,执法的弹性较大,价格执法体制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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