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分局社会保险费征管疑难问题探析
2004年以来,市局对社保费征收方式作出重大调整,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按照其税收管理权限分别交由市直一、二、三、四、五分局负责征收。此举推行以来,社保费征收力度明显加大,社保收入高幅增长,社保费的征收工作呈现出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通一年多的实践,仅从我们一分局的情况看,这种属地管理模式从很大程度上推进了我
分局社保费征缴工作。但作为基层地税部门,我们在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实践中,仍然感到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以进一步提高社保费的征管效率和征管水平。
一、目前基层地税部门社保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基层地税部门在征收实践过程中,深感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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