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的调研思考
人大代表述职,是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口头或书面汇报履行代表职务情况,回答他们对代表工作和活动的询问,并由选民或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工作进行评议,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督促代表发扬成绩,整改不足,更好地发挥作用。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开展地方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开展代表述职活动是推动人大
工作的必然要求
开展代表述职活动,实际上是一项实施法律规定的工作。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选举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法第四条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第五条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人大代表是各级人大的主体,行使着法律赋予的权力,他们履行职务情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各级人大能否正确、充分地发挥好权力机关的作用,关系到能否充分发挥我国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监督,从而增强其履行代表职务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是深化和推动各级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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