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治现状的调研对策
环境法治建设是法治无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创新。无锡市要实现“两个率先“,环保法治要“领先“,本文就我市环境法治的现状、障碍和对策提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我市环境法治建设取得的明显进展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我市城市发展理念和经济增长方
式的转变,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强音,环境法治建设得到了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重视,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一是环境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主体更加明确,环境保护地方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环境行政执法依据得到了全面的清理,地方性环境立法和制度建设明显加快。市人大连续出台了《关于抓紧治理太湖无锡水域污染的议案决议》、《关于加快清除城乡河道积淤的议案决议》、《关于治理大气污染,提高环境质量的议案决议》、《关于保护贡湖供水水源的决定》、《关于实施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议案决议》等地方性法规。市政协提出了《关于改善市区低层空气质量》和《关于加快治理古运河》等建议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了《无锡市保护贡湖供水水源的办法》、《无锡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无锡市环境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工作制度。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为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提供了新的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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