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实行法治的根本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这是一项伟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作为这一工程重要构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无疑是富于挑战性的。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法制建设中的法律地位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由来和内涵的不断丰富。我国追求法治走过了一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
从古代儒家的“礼治”与法家的“法治”之争,到儒法合流,体现出了封建时代法制的基本特点是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公开规定不平等。晚清时代,我国开始有了宪法。至近代孙中山倡导民主共和,提出“民主、民生、民权”,是追求现代民主法治的初步探索。
我党对中国民主法制建设道路的探索,始于夺取全国政权之前。建国后,法制建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一个很薄弱的环节,探索和实践民主和法制的过程,遇到的最大阻力就是缺乏民主和法制的意识和习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
198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一五”普法正式启动,开始了全民的法制启蒙教育。
从1991年到1995年开展的“二五”普法,其显著特色是专业法的普及。宪法和两百多部基本法、专业法的普及,使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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