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治理与依法治理结合的法律思考
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全面总结二十多年基本实践和经验,深入思考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时,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邓小平关于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思想,提出“以德治理”的重要思想,把道德建设摆在党的重要工作之中,摆在事关国家兴衰的全局性的位置,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这一思想必将对我国社会稳
定和道德风尚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以德治理是传统的继承和创新
近年来我国继续进行全民“四五”普法教育,各行各业全面推行依法治理,推进了民主和法制建设,中央领导以战略家的眼光旗帜鲜明地提出:“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个结合是在现代化进程中,动员全体人民在学习法律的同时,转变自己的思想观念,用传统的文化影响人,形成新的道德风尚。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紧密相连的,法治是德治的升华,德治是法治的思想前提。法律和道德都是属于上层建筑的,它们之间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之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是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手段,法律属于外在的“他律”,道德体现内在的“自律”,道德治“本”,法律治“标”,依法治国是运用法律的强制力采保证国家社会生产有秩序地进行,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以德治国依靠的是社会舆论、人生价值和人的良知以及人们的传统习惯来维系人与人之间正常的关系,并在人际关系和社会生活中形成一种强大的约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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