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省东中部地区农村金融调研报告
对农户的财产、收入和支出的调查
**东部的**市是全国最大的无烟煤产地,属以工业为主的资源型城市。2006年三个产业占gdp的比例为1.6:55.9:42.5。全部工业收入中,煤炭行业约70%,电力产业约10%,轻、重工业比重为1.8:98.2。64.6万人口中农村人口62.6万。2006年全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4140元
,较上年增长10.5%。
**中部的平遥县有耕地79万亩,48.5万人口中有41.68万农业人口,人均1.65亩。各项经济指标在晋中市基本处于第四位。平遥县域经济的支柱是工业。
一、二、三产业比例为16:45:39。以煤焦、铸造和加工等为主的工业与以旅游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占了该县gdp的大部分。2005年全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7702元,农民人均收入首次超过3千元,达到3126元。2006年,全县生产总值达39.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8.48亿元,财政收入(剔除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40069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5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96元。
农户财产形式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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