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审判监督程序对司法公正的局限性
现行的审判监督程序,散见于三大诉讼法之中,是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裁判发现确有错误而对案件进行再审所依据的程序。在三大诉讼法中对再审的启动、再审的理由及再审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目的是为了确保人民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维护法院裁判的权威和社会正义。显然它是有别于一、二审程序之外的一种特别司法救济程序,并且应是一个独立的诉讼程序。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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