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司法警察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自设立以来,一直在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维护司法权威和尊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自《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为开创司法警察工作新局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很大成绩。进入2007年,最高法院就全国法警工作又专门下发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
试行)》两个文件,对于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无疑具有重大意义。然而,作为我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的司法警察,在自身建设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从而限制了这支队伍的发展。
一、司法警察在审判工作中的地位和职能
司法警察院不可缺少的一支强制力量,司法警察工作既是审判、执行工作秩序正常进行的保障,也是审判结果得以实现的最终保障。人民法院没有法官、执行员就不能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而人民法院没有司法警察,既不能顺利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也不能保证审判结果得到实现。法官、执行员和法警对于人民法院来讲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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