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改革对违法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解决对违法自然人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为了加快我市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建设进程,切实把**建成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际化城市,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我们结合国内外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对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
解决对违法自然人执行难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综合执法对违法自然人执行难的现状及原因
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都设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对违反城市管理秩序的行为进行管理和执法。多年来,我市在这一领域进行了不懈的探索。1998年**区在全国进行了首次试点,拉开了综合执法改革的帷幕;2001年11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决定》,赋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9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2006年7月,我市又在龙华、布吉等6个街道办开展了街道综合执法试点,将计划生育、食品安全、劳动保障等12个方面的执法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使执法内容增加到21个方面;2007年3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推行街道综合执法,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深入。实施街道综合执法后,体制上实现了重心下移,提升了基层执行力;机制上实现了执法资源高效整合,形成了合力,提高了效率。实践证明,这些改革一步比一步深入,一次比一次力度大,使我们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历次改革均没有解决好对违法自然人执行难的问题,使之成为改革进一步深化的瓶颈。
(一)综合执法对违法自然人执行难于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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