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
十几年来,从全国火灾的发展来看,发生在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企业的就占百分之七十左右,甚至有些地区还要高。这类火灾之所以频发,原因是多方面的,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我们忽视了乡镇农村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的现状,而仍然沿袭旧有的管理模式去管理。很显然,这是远远不能满足现代乡镇农村企业经济发展需要的。也充分暴露了乡镇、农村消防监督管理环节的薄
弱。如何避免乡镇农村消防监督失控漏管现象发生,笔者认为,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措施就是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分局、警署)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
毋庸置疑,改革开放给社会带来生机,给乡镇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无限的空间,外资、合资乡镇企业、街道自办企业、私营企业等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客观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然而,各类形式的建筑亦随之多了起来,给消防监督保卫工作带来了困难。原来的乡镇农村防火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需求,必须加以改革,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以适应乡镇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市**区辖区面积已达一千三百七十多平方公里,可是目前全市区的公安消防机构专职消防监督员仅有十余名左右,每个外县大队也不过二到三名专职消防监督人员,这样,每一位消防监督员平均要负责一百三十多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消防监督工作。由于管辖范围大、单位多、面积广、战线长,致使消防部门对一些地方、一些企业的防火监督工作鞭长莫及,防范不力。因而,失管、漏管和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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