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盗窃犯罪新动向剖析
一、盗窃犯罪的新动向
2008年以来,xx县检察院受理盗窃案件161人,其中团伙案12案43人。经过对二年多来办理的盗窃犯罪案件进行认真剖析调研,发现当前盗窃犯罪有如下新的动向:
1、犯罪方式团伙化。作案人员分工明确,盗销一条龙。今年该院受理的盗窃案中团伙作案43人,占26%。如曹某等六人都是河南商丘市梁园
区李庄人,与我市光山县的张某商量组成了所谓的“飞虎队”,团伙成员中有专门驾驶的、有负责销赃的、有负责扒车越货的。
2、犯罪组成人员家族化。共同作案人员有的是兄弟,有的是父子,有的夫妻,有的是亲戚关系。如崔某等四人涉嫌盗窃罪案。2008年3月19日,犯罪嫌疑人崔某、付某二人经预谋伙同周某、刘某等人于当日夜9时许,驾车至xx县小茴店镇南张斌鸭厂内盗走种鸭133只,价值2万余元。后将种鸭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陈某、李某夫妇,得赃款3000元。崔某、付某、陈某均是亲戚关系,陈某和李某是夫妻关系。四名犯罪嫌疑人是表亲和姻亲关系。
3、作案范围跨区域化。有的跨省作案,有的跨地市作案,给社会稳定造成很大的影响。如王某等人盗窃团伙案,2008年3月份以来,王某等三人结伙从安徽省阜阳市流窜到河南省商丘市、周口市、驻马店市、信阳市疯狂作案几十起,驾驶车辆在宾馆、招待所,见到好的车辆便撬开后备箱进行盗窃,盗窃钱物价值几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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