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初探
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的问题及长效机制探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管理市场的重要职能部门,其重要职责就是建立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新形势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涉及面更广、任务更繁重、要求更高。为此,打击一切扰乱市场秩序、违反公平竞争、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成为了工
商行政管理执法的工作重点。而无照经营行为却是当前各类违法经营活动当中,一种最为普遍和典型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形式。如何应对挑战,有效遏制无照经营的发生,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成为新时期基层执法人员的一大工作目标。在此,笔者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长效机制的建立发表一些初浅的认识。
一、无照经营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所谓无照经营,是指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之规定,无照经营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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