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新税制下农村土地纠纷的调查与分析

中共唐河县委办公室

今年以来,随着国家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及种粮直补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及农民增收出现了多年来少有的好形势。但是,由于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在新税制政策的调节下,土地的投入与产出效益比大幅度提高,在激发农民生产热情,调动农

民承包土地、依靠土地劳动致富积极性的同时,也造成了许多因土地承包、土地流转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给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如何妥善化解这些矛盾纠纷,正确引导和利用好广大农民在政策刺激下所迸发出来的生产热情,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不容回避而又急待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一、土地纠纷的主要类型

(一)农户与村组集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税改前,由于种田效益低下,农民增收缓慢,农村大量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造成大面积土地撂荒闲置。据不完全统计,止2001年,唐河县因外出务工而致使土地撂荒面积达7.5万亩。土地撂荒后,所在村组集体为了保证集体收入,完成农业税费,对撂荒地进行整合集中,且大部分以合同方式承包给种植大户或外地客商,发展特色经济,或结合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发展经济林和用材林。税改后,随着种田效益的提高,外出务工农民受利益驱动,纷纷返乡,要求重新承包土地,但村组已将土地对外发包,并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无地可包,从而造成农户与集体之间发生矛盾纠纷。


(未完,全文共1945字,当前显示58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