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也是今后财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我们于近期对区本级行政政法单位及两个乡镇行政政法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区财政及行政政法单位的基本情况
几年来,全区上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生财
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制度创新,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
2004年我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82万元,其中。增值税173万元,营业税546万元,企业所得税238万元,个人所得税186万元,房产税8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2万元,专项收入242万元,罚没收入226万元,行政性收入321万元。扣除专项收入等后的经常性上级补助收入为2693万元,上解支出687万元,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02万元,其中:
1、工资性支出396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570万元,人均公用经费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269万元。
4、离休干部医药费129万元。
5、上级专项配套333万元。
6、其他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级专项支出3641万元。
全区刚性支出需求情况。最低刚性支出需求6530万元,占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的114.8,缺口842万元。
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全区财政供养人口3609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员948人,其中公检法司人员313人,教育人员11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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