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开展纠风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纠风工作的规范提法是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简称为纠风工作,已在全国持续开展了18年,是一项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各行各业普遍参与的重要工作。下面,我从五个方面全面介绍一下纠风工作的基本概况。
一、纠风工作的基本特点
(一)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基本内涵
部
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个概念的正式提出,是在1990年3月,当时召开的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中提出:要“坚决反对腐败行为”,“坚决刹住行业不正之风”。同年3月20日召开的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当年的廉政建设要抓好的四件事,其中的一件就是“大力整顿和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
所谓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主要是指国家和机关各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为本单位、小团体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它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研究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个概念,应注意把握三个方面:
1.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行为主体,主要应包括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由于政府各部门间的行政权力有大有小,与人民群众的接触面大小不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部门主要是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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