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调研报告
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过长或过短,都不利于干部队伍建设。过长则容易产生混日子、不求进取等“职务疲劳”现象,影响干部队伍的活力;过短则容易诱发一些干部的投机心理和短期行为,误导干部的价值取向,也容易滋生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从制度层面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探索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
所谓任期通常指担任某一领
导职务的法定期限。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以下简称任期制)是指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任职时间加以限定,规定领导干部任职期限的一种制度。自2000年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下发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任期制调研和试点工作。2005年3月,中组部在湖南怀化召开了“全国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座谈会”,进一步交流了经验。目前,重庆、江苏等省市已全面试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广东等省在部分省直机关试行任期制;湖南怀化、江西九江以及我市石景山区、朝阳区的试点工作均取得较好的效果。
为贯彻落实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市直机关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干部任职无期限和调动频繁等问题,“市直机关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课题组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考察、文献研究等方式进行了调研,了解了中组部、部分省市及本市石景山区和朝阳区实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的情况,查阅了有关资料,撰写了调研报告。
一、北京市近年来探索非选举类领导职务任期制的回顾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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