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农村干部违法违纪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村党员干部处于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最前沿,受广大农村群众的关注程度也最高,但近年来发生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且还阻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2001年以来,我县受到党纪处分的农村党员干部数量和人数分别是18件18人,占立案查处总数的17%和18%。
一
、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新特点
1、违纪人员主要是村里的书记、主任及财务人员。2001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村支部书记10人,村主任2人。
2、经济类违法违纪案件较多。从近几年查处的村干部违纪案件来看,90%以上都属于经济类错误,主要是贪污、侵占、挪用三种。一是贪污老建、移民、民政等部门的专项资金。我县属国家贫困县,国家每年都会下拨老建扶贫、农业开发等项目的专项资金,个别村干部利用负责管理资金、项目的权利,采取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手段进行贪污。如窑头镇横塘村主任张治泉,利用维修移民组变压器之机,虚报维修经费2700元,据为已有。二是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村委会主要是村提留、农副业收入、村办企业等,少数村班干部利用收入不入帐、收费不开票、虚报开支等形式,从中侵吞、截留或者直接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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