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对村两委协调机制建设的现状及对策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指出,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出,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担负着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发展经济,维护村情稳定,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的职责。在实际工作中,党支部与村委会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相当程度上都具体体现在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协调和处理上。因此,如何科学有效地协调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是摆在我们乡镇党委面前的一个紧迫而现实的重大课题,也是关系到一个地方能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政治问题。
在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之际,本人通过恳谈会、座谈会、分析会等调研形式,对**镇全镇的村级组织状况进行了专门的实地调研。我就以此次调研为实例,结合当前实际,就如何加强村“两委”协调机制建设谈自己的几点认识与思考。
一、当前村“两委”关系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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