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推行一窗式服务模式之探索
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税收服务理念,切实提高税收服务工作水平与效率,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市局创新税收服务方式,从2003年12月1日起,在市区试行“一窗式”服务模式,通过半年多的试运行,这一新的税收服务模式初见成效,基本实现了办税便捷、流程顺畅、服务高效、管理科学的目标。
一、推行“一窗式”服务的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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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窗式”办税服务,起源于国税系统增值税“一窗式”管理。2003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河南、山东两省考察工作时,针对增值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的想法。2003年5月谢旭人局长又亲笔起草了《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操作规程》,明确了增值税申报纳税实行“一窗式”管理的具体思路。增值税的“一窗式”管理主要解决国税系统办税厅“抄报税”、“抵扣联论证”、“纳税申报”等窗口分立、互不联系、信息不沟通造成的管理脱节、工作效率低和纳税人办税不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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