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情况汇报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全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下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工作情况
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并于2003年元月1日起施行。此法的颁布和施行,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发
展步入法制化轨道,为中小企业发展在创业和资金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保障,使中小企业的自身发展有法可依,对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健康稳定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目前我区共有中小企业3918家,占全区企业99%以上,2003年完成gdp159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94.5%,完成税收22.3亿元,占全区88%,安置社会就业27万人。在所有的中小企业中,工业企业1952家,占总数的49.9%,安置就业15万余人。2003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11.4亿元,工业增加值70.3亿元,上交税收14亿元。分别占全区经济总量的50.3%、41.7%、55.3%,由此可见中小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在我区经济发展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我区在宣传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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