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打击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总结汇报材料
**市人民检察院在高检院和兴安盟检察分院的领导下,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方法,在打击医疗卫生、交通、土地三个系统犯罪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金融系统职务犯罪予以严厉打击,集中力量查处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该系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2002年以
来,我局共立案侦查金融系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其中大案8件8人;涉案总金额人民币700余万元,通过办案给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在该系统产生一定的威慑效应,取得明显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预防该系统职务犯罪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的具体做法:
一、要开阔视野,拓宽案源渠道由于金融系统内的贪污贿赂犯罪类型多,涉案面广,因此,我们在收集、获取案件线索时,均要放宽视野,开展联想发散思维,不仅要关注市区范围内金融系统的贪污贿赂犯罪线索,而且要关注农村金融系统的贪污贿赂犯罪线索;不仅要关注金融系统内部管理人员贪污贿赂犯罪线索,而且要关注一般业务人员贪污贿赂犯罪线索;不仅关注已查办部门的贪污贿赂犯罪情况,而且注意发现相同职权部门的贪污贿赂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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