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抗旱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自检自查汇报
根据省政府纠风办等6部门《关于加强抗旱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云政纠办﹝2010﹞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抗旱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临市机发14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局开展抗旱救灾款物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抗旱救灾款的接收情况
1.2010年
接收上级下达民政抗旱救灾款536万元。其中。财政安排资金227万元,社会捐款资金229万元(含省、市慈善会和香港捐款),党员特别捐献80万元。
2.2010年县级接收抗旱捐款74.06076万元。其中:社会捐款37.28716万元,党员特别捐献36.7736万元。
(二)抗旱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情况
2010年已支出抗旱救灾资金524.466万元。其中:
1.用于灾民生活口粮救济支出172.8万元(采购大米53.1万公斤),救济灾民困难群众4365户19596人。
2.用于饮水应急救助45万元,解决饮水困难人口1445户6500人。
3.用于划拨给县水利局架设饮水管和爱心水窖建设79万元。
4.下拨七乡镇农作物抗旱保苗资金23万元。
5.用于城乡低保和五保户51939人旱灾救助2个月158.6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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