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所建设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首先,对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县检查、验收司法所建设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县首批灵龙、张家、庙沟三个司法所建设在市、县发改委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当地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努力配合,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少花钱建好所原则,进行司法所建设。三个所已全面竣工使用,现就建设情况向各位
领导汇报,请各位领导指正。
一、立足县情、因地制宜、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好司法所
我县地处秦岭南麓,总面积3487平方公里,境内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是国家级贫困山区县。全县辖25个乡镇,204个村、3个社区、73646户、28.7万人。现有建制司法所25个。由于司法行政机构恢复较晚,基础设施几乎没有,司法所无独立办公用房,办公是乡镇分给的一小间住房,宿办合一。有14个司法所住的是四五十年代的民房,房屋破烂不堪、低矮潮湿。全县司法所现有住房250平米,人均不足10平米,“一人一所一间房,一张桌子,一张床”,工作条件十分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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