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保险工作探讨
一、建筑业建立相互保险机制对建筑业和保险业的意义
建筑工程质量相互保险是保险业和建筑业发展共同的需求。当前我国的保险尚处于初级阶段,市场普遍把保险作为事后补偿的手段,然而从国际经验来看,保险更应该起到事前风险排控的作用,因此我国的保险业需要重新定位。而建筑行业是保险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建筑保险仅涉及工程安全险,主要对自然事件、人为失误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付,并未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起到保障作用;另一方面,对建筑进行事后保障违背节能的初始目的,无法起到促进建筑百年大业的作用,因此,事前风险受控的保险才是适合建筑工程的保险。建立建筑工程相互保险机制是保险业和建筑业发展的必经阶段,也是现阶段双方共赢需求的必然产物,具有历史性意义。
二、建立保险机制的可行性和关键步骤
(未完,全文共1546字,当前显示35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