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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分析

摘要。高山蔬菜是长阳县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高山蔬菜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为基础,以组织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手段,以建立农产品基地准出可追溯体系为重点,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为目的,“产出来”和“管出来”双管齐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了高山蔬菜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高山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农业产业化

长阳县是全国高山蔬菜产业的发源地,自1986年开始发展,至今全县已形成2万hm2基地,年种植面积3.33万hm2,11个乡镇中有10个乡镇发展高山蔬菜,其中种植规模较大的有5个乡镇,年总产量达100万t,总产值达到10亿元,全县从事高山蔬菜产业的达到10万人。主要种植品种有白萝卜、大白菜、甘蓝、番茄、辣椒、菜豆六大类。长阳县是国家级蔬菜生产重点县,产业成熟度高,产品主要销往华中、华东、华南、港澳台及东南亚50多个大中城市,也因为品质优、反季节的特点曾于2008年、2010年先后直供北京奥运和上海世博会。高山蔬菜产业链每年吸纳和转移2万多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加工、运输、劳务及第三产业,带动了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高山蔬菜的质量安全极其重要。近年来,我县出台多种举措,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高山蔬菜质量安全。

1主要措施

1.1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体系一是县级监管队伍。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农业局也相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班。2014年,我局颁发《农业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划分了局属所有股室、站、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建立了全局统一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负责日常工作,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工作,各股室、站、所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制。二是乡镇监管队伍。按照监管体制改革要求,各乡镇农安站已挂牌并明确了职责,每个乡(镇)配备1名~2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积极打造多级联动监管队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2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我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形成“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农业部门具体抓、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一是落实监管职责。我县每年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会议,印发《县农产品安全监管要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各级监管职责。二是落实生产者职责。我局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初加工企业、蔬菜冷库、“三品一标”企业等160个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必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必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性检测,落实检测人员,建立生产档案,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实行承诺经营,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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