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关于集中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治安重点地区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政法各部门、各综治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消除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和隐患,确保“两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
区社会治安稳定,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区综治办决定,2011年第一季度在全区集中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治安重点地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开展集中排查活动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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