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问题自我剖析
自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来,通过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聆听各级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讲座,经过认真的思考,使自己初步了解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对自己的思想有了新的触动,认识有了新的提高。按照“查大局意识、看全局观念;查执法思想、看服务质量;查执法作风、
看办事效能;查执法行为、看司法公正;查执法纪律、看执法形象”这“五查五看”的要求,结合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这一岗位的职责,对自己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剖析。
(一)大局意识不强、全局观念淡化。一个单位的大局是什么。就是本单位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所有部门和个人都必须围绕这个中心开展行之有效的工作,为其服务。而自己忙起来时尤其是院里工作与自己工作安排有冲突时,有时会忘记这样一种意识,往往在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会把办公室本身的工作放在第一位,会把完成办公室岗位目标考核任务放在首要的位置,表现为强调自己工作的重要,强调客观,强调原则,缺乏自觉从全局来思考和调整工作的意识,有单纯业务工作的观点,没有从全院的角度来审视办公室的工作,这样有时既会给全院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也会使本身工作的效果产生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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