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申请市级治安模范单位的报告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近年来,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和县综合办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
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把综治工作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治安防范教育和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排查纠纷;严厉打击经济违法行为,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建立良好的眉县经济秩序。全系统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为扩大税源、组织收入、财政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在综治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一下工作:
一、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坚持用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发挥财政职能,提高认识,结合行业特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有力保证,为扩大和繁荣眉县县域经济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局坚持不懈地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大”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新形势下全系统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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