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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民警事迹材料(精选多篇)

第一篇:十佳民警事迹材料

《十佳民警事迹材料》正文开始>>刻苦钻研全州警界露头角

201*年9月,李博同志调入州公安局刑警支队并根据组织安排从事痕迹检验工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胜任工作,在虚心向老同志请教的同时,他一头扎进业务书籍没日没夜地刻苦钻研,正是凭着这种肯吃苦、肯钻研的劲头,他迅速成长为湘西刑事技术领域的排头标兵;他用自己出类拔萃的业绩诠释了他对公安事业的无限忠诚。

201*年1月17日晚,凤凰县都里乡原乡镇企业办发生了一起特大杀人焚尸案件,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十分残忍,使原本平静祥和的苗乡蒙上了一层阴霾。接到报案后,李博同志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面对由于群众救火而遭到严重破坏的现场,李博同志为了准确的弄清现场进出口、作案手段、作案过程,全然不顾遭到电击的危险和疼痛,对现场反复推敲,反复寻找,成功提取到油指纹三枚,但是李博同志并没有停止思考,他心中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

为什么没有提取到血指纹呢。因为在杀人案件中,血指纹是非常有力的破案线索和证据。当召开案情分析会听到侦查员介绍受害人平时都是晚上十点钟关灯睡觉,但是案发当天有目击者看见在晚上十一点时受害人的屋内灯还亮着这一反常情况时,李博同志敏锐的意识到有可能是作案人作案后在现场开了灯,那样的话在灯开关上就有可能留下血指纹,想到这里,他再次进入现场复勘,终于在现场的插座和灯罩上提取了二枚血指纹,李博并且根据这两枚血指纹遗留的部位分析作案人对现场情况十分熟悉,及时向指挥部提出摸排的重点应该放在熟人范围,指挥部采纳了他的建议,马上部署摸排工作。李博同志准确的从摸排出符合条件的50余人中认定现场的血指纹和油桶上的指纹都是嫌疑人龙自友所留。破案后,领导和同志们都说:这起特大案件的迅速告破,李博同志的刑事技术工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迎难而上细微之处见真功

在大案难案面前,李博是攻坚的能手。他有一股“不到黄河心不死”倔犟劲,只要进入现场工作,不找出犯罪分子的蛛丝蚂迹他就绝不罢休,凭着这股狠劲,许多疑难案件在他手上迎刃而解。

201*年8月19日,凤凰县沱江镇建设路15号发生一起特大杀人焚尸案,此案发生在凤凰县的旅游区,性质十分恶劣。李博同志在认真细致地勘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血足迹反映比较异常,经过反复的研究和推敲,李博同志推断凶手是瘸子的可能性大,随后他根据现场的痕迹准确的推断出凶手入室的方式和作案工具,作案过程及作案动机,并提取指纹一枚。由于现场得出的结论准确具体,侦查员很快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石远四,该石远四是有盗窃前科的惯犯,右腿有残疾,但是到案后拒不交代作案事实,李博立即提取其指纹与现场进行比对认定现场指纹是石远四所留,但是由于石远四平时经常在现场逗留,现场提取的指纹不是血指纹,证明力不大,再加上嫌疑人拒不交代,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面对大家期望的眼神,李博同志的思绪又回到了现场,因为要证据还是要从现场出发,凭着多年的刑侦工作经验,他想到了凶手在现场是赤足作案,能不能利用足迹进行比对呢。李博同志反复对现场足迹进行仔细研究,小心翼翼的处理着每一枚足迹,经过3个小时的辛苦工作,终于提取到了一枚极有价值的左脚大拇指纹,然后立即与嫌疑人进行比对,终于认定现场的血足迹是嫌疑人石远四所留,有了这一铁的证据,侦查员加大审讯力度,石远四不得不如实交代了其抢劫杀人焚尸的作案事实,该案成功告破.李博同志发挥了关键作用,刑事技术再一次显示了其强大的威力。

不断超越显微镜下破大案

“李博对工作有自己独到的一套,这缘于他锲而不舍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领导和同志们是这样评价他的。


(未完,全文共6935字,当前显示14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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