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先进事迹材料
同志,男,1965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0月从部队营级转业至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工作,任书记员。进入法院工作后一直在条件艰苦的沣峪法庭工作。多年来,同志能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辛勤工作,清政廉洁,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一身正气。自参加工作以来,除初参加工作和因病住院外-
,他所在的办案股(一审一书)每年办案数量均居全院前列,6年时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80余件,办案数量多。接受审判员委托他能积极参与调解工作,调撤率达到68%,调撤率达76.2%,居全院第一名,办案社会效果好。他所在的审判股承办的案件无一发改和超审限案件,呈现办案数量多、质量高、审限短、效果好、裁判文书质量高的特点。审判员常说,如果没有这样优秀的书记员,就不会有这些成绩。由于同志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全院优秀书记员、先进工作者、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区直机关工委优秀党员、长安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受到社会各届的一致好评。
一、认认真真学习,清清白白做人
自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同志能认真学习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法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己,从不接受当事人吃请、送礼。他常和同志们闲谈说咱是法院的人,你办案子,有一点私心杂念,天平就会倾斜,老百姓都会看清楚,到时候丢的不仅是你个人的人,更重要的是影响法官的形象、党的形象。这些年由于社会不良之风的影响,案子一到法院,托门子、找关系、请客送礼,甚至送现金买通法官,个别法官经不起诱惑,栽了跟头。面对这些诱惑同志拒腐蚀永不沾、两袖清风、秉公办案、一身正气。滦镇街办西留堡村有位村干部是同志的战友,有件涉及他亲属的案子,正好书记员是同志,这位战友自持有战友在还怕什么,审理中同志本可以自行申请回避,但是考虑到此事案情复杂,矛盾尖锐,案件棘手时,他没有推给别人,战友请他出去坐坐,他不去,他对审判员说案子该咋办就咋办,不要顾及情面,最后该案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判决战友亲属败诉。对此战友大为不满,几年都没有理睬同志。同志说战友之情很珍贵,但是我没权让法官撇开法律保情面。后来在同志患病住院期间,战友去看他,握着的手含泪说,我不应该怪你。在同志的身上有一个共产党员、一个革命军人、一个人民法官的正气。
二、牢记宗旨,一心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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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到案结事了,同志认为,抓调解是最主要的突破口,由于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严重不足,他就主动请缨,接受审判员委托,积极参与审判调解工作。他运用多种灵活的调解方式,善于总结案件的主要矛盾和焦点,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当事人消除抵触情绪。放下思想包袱,平心和气地解决纠纷。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时,同志发现问题的根子在儿媳身上,但儿媳又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法院可以完全不理一判了事,但同志却两次赶到她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儿媳被他的行为所感动,愧疚地说:
为了我公婆,你们下这么大的功夫,我真不该。最后使这一案件调解成功。由于他狠抓调解工作,作到案结事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
三、一心工作,不计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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