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汇报材料
路南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路南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紧密结合路南区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路南、促进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作如下汇报:
一、以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基层基础工作
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指导司法所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立足基层基础,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同时确保专项经费和办公经费向基层倾斜,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前全区八个司法所全部实现司法局垂直管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落实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和司法所工作月计划、周安排制度,加强工作总结汇报和检查考核,督促司法所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对司法所的宣传和表彰工作。201*年,女织寨司法所被评为全市优秀司法所;广场司法所所长李贵仓、永红桥司法所所长王义军被评为全市优秀司法所长;女织寨司法所所长郑皓被评为省级人民调解能手;小山司法所所长孙文帅被评为市级人民调解能手,有效提升了我区基层
司法行政队伍的形象。
二、加强民调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我们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作为切入点,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目前全区各级民调组织机构健全,全区7个乡(街)、38个村、53个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98个。全区调解干部429人,各村(居)落实民调专员263人,楼院调解信息员、十户调解员3892名,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区域全覆盖,为全区社会稳定奠定了扎实基础。
同时,路南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与路南法院联合建立了诉前调解中心,在民事案件立案审理前,建议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条件下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有效缓解了法院的办案压力。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路南区司法局定期组织举办了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了全区调解员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为构建和谐路南服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路南区人民调解员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并从201*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对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进行查阅评定,根据纠纷性质、难易程度、标的额大小和案卷质量,每起案件给予30
100元的补助,有效调动了人民调解员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路南区司法局给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制作了人民调解展牌。调委会人员名单、人民调解各项制度、纪律,纠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调解受理范围和调解流程等内容全部上墙公示。各调委会均达到工作场所、标牌、印章、调解文书、统计台帐的“五有”要求和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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