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问题通知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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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后的变化,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办理有关问题,促进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顺利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外资[xxxx]316号),对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进行了规范,于xxxx年3月1日起执行。
《通知》中明确,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项目确认书,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出具项目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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