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县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明确工作职责,齐心协力抓好该项工作,根据温委办〔xxxx〕6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永嘉县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委办公室(农办)。承办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的决定;牵头协调“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示范整治村考核验收办法和县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以奖代补办法;负责工作督查,督促各项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牵头组织调查研究,掌握村庄整治建设动态,组织审核、报送省级和市级示范村整治合格村等。
(二)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十村示范、百村整治”村级班子建设和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督促各地确保示范村率先达到“先锋工程”建设的先进村党组织标准,多数整治村的党组织达到“五好”标准。
(三)县发展计划局。负责协调、指导有关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部分示范村和整治村的延伸工作,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资金项目的扶持,推进“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指导、审批示范整治村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指导清洁能源利用及生产、生活污水净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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