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人民法院关于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201*-09-1515:40:21
各位领导:
首先我谨代表湟源县人民法院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院调研、督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下面我就我院开展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湟源夯实基础
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同时,我们狠抓了审判、执行工作。1至8月份,共受理各类案件618件,依法办结544件,结案率为88%。
(一)坚持“严打”方针,精心审理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和经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1至8月份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6件75人,审结42件,结案率为91.3%。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48人,拘役3人,重刑率为19.4%,对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17人依法适用缓刑。
(二)坚持调判结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13件,审结390件,结案率为94.4%,共调解结案(含调解后撤诉)201件,调撤率为53%。
(三)坚持监督协调,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共受理行政案件3件,已审结3件,结案率100%。
(四)坚持文明执行,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3件,执行标的599.3115091万元,执结106件,执结标的305.097301万元,执结率69.3%,标的实际到位率50.9%,,采用执行和解方式结案70件(含自动履行),执行和解率为66.04%。
二、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大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力度
根据湟源县委办公室、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源办发(201*)55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湟源县政法委员会、湟源县综治委(201*)08号关于印发《201*年湟源县政法综治要点》,湟源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源维稳组(201*)07号“关于印发《湟源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点》”,县政法委员会源政委(201*)27号“关于印发《县委政法委201*20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我院于年初制定了《关于201*年综合治理安排》,从开展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高度关注民生、务实维稳工作基础,坚持以“维护常态”建设为目标,认真开展“三无”单位创建活动,始终坚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湟源”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等方面做了详尽的安排,并及时调整了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院长负总责,主管院长具体抓、院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的领导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具体工作有人管,具体措施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保证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庭室目标责任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围绕矛盾纠纷化解、着力抓好能动司法
(一)积极办理信访事项,着力解决涉诉上访申诉问题。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实施办法》,推行申诉、信访工作告知、听证、说理、释明制度,力求服判息诉。18月份接待来访群众191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3件(次);扎实开展“清积案、化新访”活动,共排查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件,已终结3件,中止执行1件。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未完,全文共7647字,当前显示149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