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班委会考评实施细则
一、加分细则
凡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细则如下:
1、主动、及时、如实上报班级情况并配合老师妥善处理班级问题者,加5分。
2、每周召开一次班级会议,分为事务性班会和主题班会两种,主持者加2分,组织者各加2
分。
3、组织班级活动者,组织者一次加2分;
活动取得较好效果,活动的各负责人每人一次加2分。
对活动提出建议,且被采纳者,一次加2分。
4、每周按时召开一次班委工作总结大会,主持者一次加2分;
主动发言者,每人加2分。
5、主动完成本职工作,每月做一次工作总结,每个月的前三天,及时将上月总结的纸质档
交团支书统计,按时按质者,加3分。
6、对班级工作提出建议,且被采纳者,一次加3分。
7、小组长所负责小组组员一学期内无“个人综合分”不及格现象者,联络员加3分
二、扣分细则
凡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细则如下:
1、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且对班级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3分。
2、对班上同学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知情不报者,一次扣5分。
3、对老师或其他班委所分配或需要配合的工作以各种借口推三阻四者,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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