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
2018年,我院根据市人社局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继续认真开展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结合相关政策规定,现将2018年如下:
一、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
2018年,我院共收住病人2624人次,其中城镇职工52人次,城镇居民15人次,乡村居民2375人次,自费病人182人次。
城镇职工门诊医保补偿207人次,报销医保门诊费用17459.39元。城镇职工医保住院52人,住院总费用:216297.99元;报销金额:129723.02元,实际补偿比:59.97%;人均住院费用:4159.57元;人均补偿金额:2494.67元;
城镇居民医保住院15人,住院总费用:53358.16元;报销金额:30707.85元,实际补偿比:57.55%;人均住院费用:3557.21元;人均补偿金额:2047.19元;
(未完,全文共1353字,当前显示39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