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五”以来全省老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向全体会议报告“十三五”以来全省老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十三五”以来全省老龄工作主要情况
“十三五”以来,全省各地、各成员单位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讲话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真抓实干、主动作为,老龄事业取得较快发展。
(一)老龄事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省政府相继出台了《***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发展养老产业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各成员单位加强政策创制,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省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省进一步加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并扎实开展贯彻落实工作,在合力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开展敬老主题教育,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争创“敬老文明号”,关爱老年人的意识和老年人的自爱意识大幅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二)老年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养老金标准增长至每人每月108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四连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万人、*****万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十二连增。符合低保和“五保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老年人优待工作不断加强,在医、食、住、行、用、娱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落实高龄津贴和失能补贴政策。
(三)老年健康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元提高到***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最高支付限额逐年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70%以上,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设立老年病专科、老年病床医院不断增多,专业康复护理机构不断增加。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持续提高,老年人慢病防控工作得到加强,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将老年人纳入重点服务对象。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加快融合,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步伐加快,全省医养结合型床位达到****张。组建医养结合专家智库,国家医养结合、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稳步推进。社区护理、健康管理、远程医疗服务快速发展,老年人健康养老的迫切需求正逐步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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