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第一篇:
各位领导、各位
同志:
下面,我就201*年度人民检察院及我个人的工作情况,从两个方面作述职报告如下,请与评议。
一、全院主要工作情况
201*年,县检察机关党组在上级检察机关及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为载体,以“素质强检人为本,业务立检法为本,公正执法民为本”为建院方针,团结带领全院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公正执法,加强监督,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奋力打造和创建具有平遥特色的学习型、专业型、服务型检察机关,各项检察业务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一年来,县检察机关的工作可以概括为这样几个方面:
1、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oo六年,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案*人,经审查批准逮捕案件*案*人,追捕人,不批准逮捕*人,公安撤回案件案人。
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案*人。经审查移送市院审查起诉案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人,不起诉*人,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案*人,正在审查案*人。
2、查办职务犯罪取得成效,促进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共受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件*人,立案侦查件人(涉嫌罪名分别为贪污案人,受贿件人,挪用公款件人),调查结案*案*人。结案率为100%。移送审查起诉案人,移送起诉率占立案数的100%。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案人(涉嫌罪名分别为玩忽职守案人,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案人),不予立案案经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共立案侦查科局以上领导干部人;万元以上案件件人,其中大案件。立案侦查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案人,占立案数的%。
3、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
——监督部门全年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件;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捕人;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意见份。此外,侦查监督工作在确保案质量上下功夫,向侦查机关发出《提供法庭证据意见书》*份,补充侦查意见份,保证了批捕准确率的100%。与此同时,我们把降低不捕率作为重点,全年不批准逮捕*人,占到受理总人数的%,与去年的*%相比,下降了*个百分点,使我院多年来案件不捕率偏高的现象有了明显改观。
——监督部门充分运用职能,公诉介入侦查*案*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诉人,追诉漏罪条;改变定刑案*人;改变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为不起诉人。
——刑罚执行监督部门全年共对平遥监狱和平遥县看守所进行安全检察*余次,消除事故隐患次;向监狱、看守所和武警中队方面提出检察建议*次,纠正违法*次;审查提请减刑、假释*人,起诉被监管人员又犯罪案件件人,办理申诉案件(法院已纠正)。值得一提的是,在坚决纠正超期羁押方面,我们作出了"对诉讼环节快到期案件,驻所检察人员必须做到及时催办"的硬性规定,全年共催案件*案*人,实现了基层院无超期羁押的良好局面。
4、各项检察业务都取得新进展
——受理民事行政案件件,立案件(其中建议市院提请抗诉并被采纳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件),终止审查件,息诉件,正在审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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